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农业生产资料在线网!

农业生产资料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川财农〔2021〕41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

  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支持做好渔业发展相关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4号)规定,该项资金用于支持集中连片的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养殖业尾水达标治理等,各地要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该项资金为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在分配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请依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

  三、请各地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相关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8/16/30cdd7454a5a45169ddc0ae430db0559.shtml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其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相应事主体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