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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10-31 来源: 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作者:佚名

  为保障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顺利举行,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健康承诺书》,每科考试提交一份纸质版。

  3、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试学校,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携带备用口罩。

  2、每次进入考试学校时,人员排队间距保持1米以上,出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更新 “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均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进入考场还需提交《健康承诺书》一份。

  3、考试期间,考生和考务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其他要求 

  考生对《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报告》真实性负责,瞒报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考生健康承诺书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6日

  附件 

  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黑龙江考区考生健康承诺书 

  (每科考试一份,主动交给监考人员)  

  本人是参加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的考生,已阅读并了解《黑龙江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在考试前14天内,没有到过国内疫情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未出境,不存在自境外回国情形。

  三、在考试前14天内,每日自觉监测体温,体温均未出现高于37.3度的情形。

  四、在考试前14天内,未和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没有发烧、干咳、乏力、咳痰、气短、肌肉痛或关节痛、咽喉痛、头痛、寒颤、恶心或呕吐、鼻塞、腹泻、咳血、结膜充血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

  五、如出现与前述第二、三、四项任何一项不符的情形之一的,本人将及时在考前向疾控机构及黑龙江考区办报告,自觉配合采取隔离或其他防疫措施,并根据情况,自愿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日自行做好防护工作,佩带防护口罩。提前抵达考点,配合查验“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测量体温等。

  七、考试期间,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扎堆,不聚集。

  八、本人如实填写承诺书,如因隐瞒病情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等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考生签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承诺日期:2021 年  月   日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wstz/202109/t20210909_8221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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