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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申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8号》,现公告2021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自2022年1月14日零时起,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21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40分和210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6分和220分。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报考全部科目的,如总分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单科达到60分的,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2022年1月15日-2021年2月27日,考试成绩达到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报资格申请有关信息,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按照2021年5月18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领取

审核合格考生和申请补发人员请于2022年3月21日-25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201/202201000222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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