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三管齐下”,依法规范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
今年以来,省太湖渔管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三管齐下”,依法加强和规范太湖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全过程监管。9月5日至9日,顺利配合完成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在太湖水域2024年第一频次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本次监测共设置17个点位,监测对象主要包括鱼类、虾蟹类、浮游生物、底栖动物和水环境因子等。
“管”事前审查,严把审核关口。渔管办充分认识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在太湖水域开展的资源监测工作应当严格依法履行专项特许捕捞审批程序,确保船证相符、人证相符,提前提交监测计划、工作方案等进行报备,主动接受监管。
“管”过程规范,依法实施监管。要求监测单位全程携带相关批准材料、捕捞许可证书及船舶证件等,调查船舶、采集渔具悬挂或配置统一标志标识,监测过程中渔政执法人员全程跟船监管。规范渔获物处置,采集到的活体渔获物(外来物种除外)获取测量数据后立即回放原有水域,确需保留的活体渔获物需进行报备并说明去向。外来物种及死亡的水生生物在渔管办指定地点上岸进行无害化处理。
“管”事后分析,及时提炼总结。监测工作结束后,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阶段性分析,同步开展太湖土著鱼类种质资源系统调查和遗传学研究,摸清资源和种群现状,为后续土著鱼类的育种以及种质资源保护提供基础数据。同时,对监测及监管各环节进行复盘总结,在下一频次监测时进行优化调整。
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科学评估禁渔效果的重要举措,是系统评价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等级的基础支撑,是开展水域生态修复的重要指南。下一步,太湖渔管办将全面落实在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中的“监督、协调、服务”作用,深入挖掘与科研院所合作潜力,提升太湖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大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利用能力,助力太湖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实走深。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9/14/art_12502_11361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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